FQ1133烘干型稀释剂

FQ1133烘干型稀释剂

一、适用对象:

本产品适用于本公司及各种B级的凡立水(绝缘漆)稀释及调配之用。

二、产品特性

本产品属于石油化工但不含有苯成分产品,是以不同的石油烷烃衍生物产品按严格的配比混合而成的,其具有良好的溶解性。

三、技术指标及成份组分:
序号 检测项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 检验结果 合 格:√ 不合格:×
1 外 观 透明、无机械杂质 目测
2 纯度(GC) FID 90±2 -
3 密 度 0.845±0.015 GB/4472-84
4 馏程(℃) 初馏点 42±2 GB7534-87
干点 65±2
5 酸值(以HAC%W) 0.0043±0.0002 GB/T14827-93
6 水 份(%W) 0.098±0.002 GB6283-86
7 水溶性试验 - GB6324.1-86
8 不挥发物含量(g/100ml) 0.0015±0.0002 -
四、使用方法:

本产品主要用来稀释或调配本公司及各种B级的凡立水(绝缘漆)之用,厂家可根据贵司实际操作情况而任意调配,并充分混合即可。浸漆前,亦可以用本产品将工件表面净化(目的是除去工件原有的污垢、机械杂质和可能导电的颗粒)。

本产品有一定的刺激性,操作时不能将裸露的皮肤长时间与其接触,对沾染的皮肤请用洗涤剂和清水充分清洗干净,施工时,应严格防火制度,检查排风换气设备,确认施工标准及操作员应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具(如:工作服、手套、口罩等);另外,本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、干燥、防止日光直接照射,并应隔绝火源,远离热源,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;运输过程中防止雨淋、日晒。

五、包装及储存期:

有20L、200L铁桶包装,储存期从生产之日起12个月(若超过此期限,如经检测合格,仍可使用)。

六、注意事项:

本产品在存放时应隔离火源,远离热源,并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及保持通风透气、防止阳光直接照射;运输时防止日晒、雨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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